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,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上午8:30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5:30止。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: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:洪老师 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联系地址: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 邮政编码: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: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:石珮嘉 联系电话:0660-3394959
附:2021年我校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
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3日 |